发布:2018-08-02 11:58:45 来源:爱员工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及其单位在职工个人账户内存储的购房储备金,用于缓解购房压力。但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南京这四种情况不能提取公积金。随爱员工小编一起来看看。
若购买的是夫妻名下的第三套及以上房产,之前以购房名义提取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次数不含住房公积金转账还贷),则不能再提取公积金。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南京买房后公积金提取并不是你想提就能提,除了第三套房外,还有以下三种情况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情况一:职工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情况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情况三:购买的房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开具之日前一年内发生产权变动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四种在南京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多了解公积金知识,购房时不会出错。想要进一步了解的,欢迎关注爱员工公众号:爱员工AYG,更多实用的社保公积金知识等你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