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8-03-20 10:29:55 来源:爱员工
为解决广州市户籍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问题,广州制定了残疾人补贴政策,对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给予资助,下面是爱员工小编收集回来的政策详情。
广州市户籍、持二代残疾人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
2、已达到国家规定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未能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参保人。
本办法实施的下一个社保年度才符合条件申请资助的残疾人需要有从本办法实施的下一个社保年度起的连续缴费记录。
本办法资助残疾人缴纳养老保险费至其缴足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以不足缴费月份数计算资助。
不足缴费月份数=应缴费月份数—已缴费月份数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资助标准
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残疾人,以社保部门按《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穗府办〔2014〕66号)规定缴费标准第六档的个人缴费部分所核定的缴费月数,给予资助,累计最长不超过180个月。
以后年度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对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趸缴、延缴、补缴条件等规定的残疾人,按上述标准给予资助。
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参保人资助标准
对累计缴费年限不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残疾人,按本市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对单位缴费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资助(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符合一次性缴费、延缴等条件的残疾人对应上述标准申请资助。
以上就是关于广州市给予参保残疾人延缴、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的内容,仅供参考。欢迎关注爱员工残疾人就业计划,了解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