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8-06-14 10:56:15 来源:爱员工
据了解,福州实施超比例安排就业奖励。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6%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同时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爱员工小编为大家详解福州残疾人就业扶持奖励。
福州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6%的(不含财政拨款的单位和福利企业等集中就业机构),每超额安排1名残疾人,每年给予用人单位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5倍的奖励。
对安置残疾人在50人以上,且已经就业1年以上的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包括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等)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残疾人就业环境改造、设施设备购置补贴。对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25%且安排10名以上残疾人就业的集中就业机构,每超额安排1名残疾人,每年按照当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单位缴费金额的50%给予奖励。
对已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新安置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不含财政拨款的单位和公益性岗位),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主要用于安置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所需岗位培训、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等支出,补贴年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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